921之後,實踐大學推廣部一直往返於部落並深入部落,
對部落熟悉,故了解他們的實質需求,
因而在台中實踐推廣部解散兩年後,應部落原住民的請求,
成立以泰雅族聖鳥 sisily 命名的鵗力灣協會,以服務作為首要標的。
社團法人台灣鵗力灣協會
組織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 一 條 本會名稱為社團法人台灣鵗力灣協會(以下簡稱本會)。
第 二 條 本會為依法設立、非以營利為目的之社會團體。
宗旨如下:發揚並保存中華傳統文化,提昇優質生活且能永續為宗旨。
第 三 條 本會以全國行政區域為組織區域。
第 四 條 本會會址設於主管機關所在地區,並得報經主管機關核准設分支機構。 前項分支機構組織簡則由理事會擬訂,報請主管機關核准後行之。
會址及分支機構之地址於設置及變更時應函報主管機關核備。
第 五 條 本會之任務如下:
一、發揚中國固有傳統文化,如藍染、陶藝、漆器、國畫、書法、編織、傳統美食。
二、協助中高齡生涯規劃及辦理社區大學暨(部落學校)
三、協助單親家庭弱勢族群及外籍新娘學習多項專長及技能和語言的溝通。
四、協助偏遠地區原住民技能教育及專長訓練並輔導在地就業與創業。
五、辦理身心障礙技能教育及專長訓練。
六、協助政府推行政令及文化機構舉辦各項活動適宜聯繫婦幼團體,促進資訊的交流。
七、藝術品創作推廣及協助會員辦理作品展覽。
八、承辦全國各社區職訓教育暨就業輔導。
九、配合相關團體推廣社區美化及社區總體營造。
十、協助中輟生、青少年課後輔導及辦理寒暑期鄉土文化巡禮及外語教學等各項事宜。
十一、推動各社區策略聯盟、環境改善、振興地方休閒產業、規劃自然生態旅遊等相關事宜。
十二、辦理有關學術、文化之展覽、創作、調查、研究、研討會、演出或影音紀錄等活動。
十三、辦理參訪各地區及社團為主要目的之活動。
十四、辦理有關文化、戲劇展演及推廣國內音樂、舞蹈、戲曲及與國際接軌之相關等活動。
十五、辦理有關弘揚中華文化,促進海內外文化交流合作之各項活動。
十六、辦理有關 產業文化、傳統美食、農特產品之企劃、開發及行銷之相關計畫。
十七、運用網路科技或其他傳播媒體提昇國內教學普及化之活動。
十八、運用數位網路及科技發揚優美的中華文化;及原住民文化。
十九、育成與國內團體任務功能、營運管理能力及其他創新之計畫。
二十、其他與國內公共事務相關事項等。